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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記者龍玉琴 程姝雯 發自北京 昨日,北京市政府公佈,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。自去年底勞教制度廢止後,各地原勞教局及其下屬勞教所如何“轉型”一直是媒體關註的問題。據南都記者不完全統計,目前多地的勞教局都改掛“戒毒局”的牌子。不過也有專家觀點認為,勞教局的轉型,根據各地方實際可能有所區別,但應側重承擔實施強制性教育措施的功能。
  據北京市府辦通知,北京市勞教局改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,為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,由市司法局管理。但具體的職責、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,並沒有隨之公佈。
  據悉,去年12月底,北京市所有勞教所均已摘牌,所有勞教人員均已被釋放。
  去年12月28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。廢止勞教制度後,勞教場所如何轉型?2013年11月,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國新辦發佈會上回應,針對勞教制度廢止後,如何懲罰不構成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、勞教場所的“轉型”方案,“目前司法部尚無具體意見,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新的辦法”。
  據南都記者不完全統計,各地勞教部門轉型做法並不相同。由於近幾年,勞教局的人員多數為吸毒人員,工作重點都已逐步轉向了戒毒工作。
  此前,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矯正教育系主任高瑩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,從2007年開始,勞教系統已經整建制地向強制隔離戒毒轉型,成為國家強制隔離戒毒的執法力量。其後,強制戒毒的職權也授予司法部,這樣的轉型不涉及體制變化,只需勞教系統的工作方式和內容相應調整。
  例如廣東,2009年將勞教戒毒措施改為強制隔離戒毒措施,勞教機關成為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的職能部門。原來的廣東省勞教局加掛廣東省戒毒管理局牌子,實際上是一套人馬。
  昨日南都記者登錄官方網站,原來的廣東省勞教局的牌子已經摘掉,更名為廣東省戒毒管理局。
  專家
  轉型後應承擔強制性教育功能
  一直關註勞教制度改革的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忠林表示,勞教制度廢止前,學界曾提出過以教育矯治取代勞教的觀點。據媒體報道,此前《教育矯治法》也一度快要通過,但對教育矯治的行政機關設在哪裡,爭議較大。目前勞教已經正式廢止,是否借鑒北京採取教育矯治的方式,目前還有待觀察。但法學界大部分都傾向於採取新的強制性教育措施。對於部分省將勞教局轉變為戒毒局的做法,陳忠林表示,各地方這種轉型都還不全面,沒有充分考慮到共性的問題。比如賣淫嫖娼的行為,按照現有法律,依然需要收容教育,如果勞教局僅僅變成戒毒局,不能覆蓋類似這種違法但還沒觸及刑事處罰的行為。他的觀點認為,以後勞教局的轉型,根據各地方實際可能有所區別,但應該側重承擔實施強制性教育措施的功能。  (原標題:北京勞教局改為“教育矯治局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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